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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速就真的等于安全吗?

新车评网  编辑: 新车评网 +关注 2012-03-21  评论(0)

超速驾驶危险吗?大多数人第一反应肯定是:危险!但我认为,超速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危险,真正的危险是速度超过了车和人的极限。

关键词:   驾驶   安全   高速   超速   追尾

写这个话题缘起于最近一个媒体试驾活动,厂方安排了路况超一流的高速试驾路段,加上该款车动力强、稳定性好、隔音出色,大部分媒体都有意无意地超速了,事后交流时有人甚至说开到230km/h。于是就有人在微博上痛斥媒体不应该如此超速,要注意影响。

我非常认同,媒体不应该“宣扬”自己犯法,超速绝对是违法的,不管它是否合理。当然在我们国家,违法不一定会受惩罚,这是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催生出来的“民众智慧”,对此我也不打算多说什么,我只想说一些有关超速的思考。

超速驾驶危险吗?大多数人第一反应肯定是:危险!但我认为,超速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危险,真正的危险是速度超过了车和人的极限。

德国的无限速高速公路,大部分车都跑140km/h以上,快车道平均车速200km/h,但为什么人家的交通事故率和死亡率都是全球最低?一是他们的车性能好,另一点就是人家驾驶者的技术好。

广深高速是国内我最常走的一条高速。只要是雨天或车流量高峰期,遇见大大小小追尾事故的机率就非常高。广深高速上大部分路段限速120km/h,不比其它高速快,为什么它就特别多事故?原因就在于,这条路标定的120km/h限速其实已经超出了这里许多车和驾驶人的极限。广深高速车流密度大,行驶突发状况多,开到120km/h的许多车,刹车性能都无法保证在紧急关头及时刹住车(我一个朋友开的轿车就在广深高速上被一辆满载货物的瑞风追尾了,他说前路稍有状况时他刹住了,但后面那辆瑞风根本刹不住);更重要的是,我们很多驾驶者都不懂得如何全力刹车,缺乏高速下的紧急避让技术,所以在广深高速的车流里,120km/h这个速度已经超出了大部分人的安全极限。在这样的高速上,你开着120km/h,以为自己没有超速就是安全的,但事实根本不是那样。那为什么这条高速的限速还要标120km/h那么快呢?因为这条路的流量太大了,标120km/h才能让那些能开快的车快起来,增加路的流量。

说到底,马路上的限速数字只是一个法规,超过它你就犯法,不超过就不犯法,这是死规定。但它并不是一个安全与否的界定线,真正的安全界限不是一个死的数字,它只有你自己清楚。比如说你是新手,在120km/h限速的高速上开到80km/h心里已经发慌,那么对你来说安全界限就是80km/h;又如你是老手,但开了一部比较差的车,开到100km/h已经感觉方向发虚,或者刹车不灵敏,那么这车的安全界限也就是100km/h以内。

好车遇上技术好的驾驶者,开到150、180km/h都令人浑然不觉,甚至开到250km/h都依然让人有信心更快,这种情况不足为奇。不过在这种情形下还有一个因素决定安全界限,那就是当时的路况和交通状态。如果在平滑笔直的高速公路上空无一车(国内高速公路的超前建设就生出了很多这种路段),开到200km/h其实也不用谴责,只要对可能被处罚的后果责任自负就可以。但如果有其它社会车辆,他们的均等速度都是120km/h,而你开到160、200km/h这些比其它车快出很多的速度,就势必要在它们之间穿行,对主体交通秩序造成扰乱,对那些120km/h行驶着的车构成威胁(要知道万一用220km/h的速度撞向120km/h的车,其实就和100km/h撞向静止物没区别),这样做是绝对该谴责的。同理还可以衍生出另一种情况:在正常的高速车流中低速行驶,例如主流车速100~120km/h,但某车因为车的性能或驾驶者技术(还有在打手机之类的行为)在以60km/h行驶,这种行为大部分时候不会被抓违法,但它对其他人的危害一点也不亚于严重超速行驶。

还有一种情况我认为要谴责,就是在马路上飚车。所谓飚车,就是以某辆车为“对手”,与之竞速。这种情况在国内的高速上还不算少见。在马路上飚车,势必要做出危险的超车并线、急加速急刹车动作,对其它道路使用者绝对会构成严重的威胁。要飚车,就必须去赛车场,觉得赛车太贵的话,去飙一下卡丁车也行,在那里你会知道什么是竞速和真正的超车技术。

我们的交通执法者喜欢抓超速,因为这容易判断、取证,执法没争议。“十次事故九次快”这句话是对的,所有的撞车要是能事前把车速降低,理论上都可以避免(大家的速度都为0那就根本没有碰撞嘛,对不)。但如果解读为“十次事故九次超速”,那就是简单低级的错误了。

高速公路安全

【我想了许久也想不到这张照片的图说该怎么写,大家给给意见?】

来源 : 新车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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