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该不该被禁行?

新车评网   作者: 新车评网 +关注   2011-06-10   评论 (0)

最近深圳开始在主城区禁止电动自行车行驶,跟很多简单的“一禁了之”的政策一样,肯定有不少副作用,比如物流行业就叫苦不迭,今天我还特意询问了前来办公司取快递的快递员,他们说现在改用传统自行车送货,可以想象效率要比以前降低不少。

看起来,深圳出台禁行令的理由也不无道理,电动自行车确实带来不少交通事故,但我认为电动自行车跟汽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万万不能全怪在电动自行车头上,因为电动自行车终究是弱势一方,而且不少国人(包括开车的和骑自行车的)的道路交通意识很差。

反倒是越来越多的自行车与自行车、自行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有很大的责任。不光从很多新闻报道上看到很多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我身边就有个实例,一位朋友在骑车上班的途中,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倒,导致锁骨骨折,而电动自行车逃逸。按理说,传统自行车相撞不至于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电动自行车的车速快是最大祸首。

电动自行车该不该被禁行?
【长得像自行车的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该不该被禁行?
【长得像摩托车的电动自行车】

现在电动自行车有多快?看过一些媒体同行实地采访电动自行车店店主,他们都说店头卖的电动自行车基本都能达到40km/h。但实际上这是不被允许的,国家曾经颁布过法规要求电动自行车“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超过这个标准就是电动摩托车了。

我赞成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要有清晰界限,速度快的车肯定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摩托车的话,它是被上牌登记了的,真的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受害者还能有机会记下车牌找到肇事者。

但现在超过20km/h为什么还能被买到?说到底又是“老生常谈”的法规执行不力,生产制造环节没有控制好,让高速电动自行车流通到销售环节,这时买车的人不管买什么样的原厂电动自行车,作为消费者那都是有道理的。当有些地方发现法规出现失控趋势,简单粗暴一禁了之的怪政策也就因时而生。

电动自行车其实是个好东西,但之所以面临现在的窘境,跟一味求廉价求快的做法也有关系,这样做伤害的不仅是消费者,还有这个产业的前途。我以为那古董落后的铅酸电池也该丢掉了,与其追求谁跑得最快不如比比谁跑得最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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