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摩托哥与的哥吵架后身亡,的哥涉过失致人死亡?

新车评网   作者: 新车评网 +关注   2018-10-18   评论 (0)

出租车司机滕某停车后,一摩托车追上来踢打车门,认为别了他的车。妻子多次劝阻,但其仍不依不饶,最终心脏病发作倒地。滕某参与施救,但摩托车驾驶员不幸离世。腾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刑事拘留。9月上旬,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对于此事,网友纷纷评论

网友“我服了”:真的假的?法律就是这样体现公平正义的?

网友“15爷”:这啥玩儿啊,明明是摩托哥将自己活活气死的,跟的哥有啥关系?

网友“安安”:记住了,以后吵架之前,先问问对方有没有突发性疾病

网友“你大爷”:这个不算过失致人死亡吧?由于当事人自身因素引入的死亡,不能计入因果关系啊

网友“罗宾汉”:的哥没有责任,没有动过手,没有过激行为,妻子最后还让的哥报120,路上别一下车可能是无意的,汽车司机盲区大,看不见摩托车的可能性很大。

网友“救救我”:有没有人科普一下法律,遇到这种无赖,然后他自己气死了,该怎么全身而退啊?不要判刑,也不要拘留。也不要赔钱的那种,如果他来找我吵架 不动手也不还口 不予理睬 他气死了还和我有关吗?

小编也不是法律专业人士,让我们参考一下类似的案例的判决结果:

2017年11月24日,一对夫妇张某和徐某从老家青海赶到西安去看望在西安某大学读书的女儿小雨。在西安度过三天之后,张某和徐某准备乘车返程,小雨随行送父母去车站。在去往车站的地铁上,由于已经没有了座位,加之徐某身患尿毒症,因此张某向身边的乘客甘某协商能否让座,不料二人却发生了争执。在地铁上争吵了起来,下车后,徐某因为高血压被送到医院急救,打算待徐某身体好转后夫妻二人再回青海,不幸的是,次日徐某因高钾血症死亡。

时隔两个多月后,小雨对乘客甘某提起诉讼,称是由于甘某的原因使自己母亲透析不及时病故,要求赔偿支付精神损失费5万元。

案件审理结果:针对此案件,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某因为与乘客甘某沟通不当,通过肢体动作示意让座行为不当。所以乘客甘某在本次事件中没有直接与徐某发生肢体接触或产生争执,因此并无过错,并促成本案的调解。目前,双方已经达成调解,甘某主动表示更意支付1000元作为小雨的救济生活费。

此案判决结果一出,网友纷纷表示不理解,认为“这跟乘客有什么关系?”“我可以起诉女儿不孝吗?尿毒症急着做透析,还带老人挤地铁?”“这种起诉根本告不赢,小雨他们估计认为,母亲如果不争吵就会多活一段时间,加上没有钱给母亲治病,没钱打车的无力,后悔,自责感,想要将这份负罪感转移的一种行为,”“凭什么起诉人家,这事儿根本就不能怪到人家头上,你失去了母亲很悲痛。但因为这样你就要把这种悲痛找一个承担者?“

对于上述的两起案件,你怎么看?

标 签 过失   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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